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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热工设计要求、采暖空调与通风系统设计、给排水系统设计、电气设计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Title:Energy 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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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 5026-202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山东省为提升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制定的重要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关键条文的深度解读:
一、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1. 外墙传热系数:本标准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外墙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45 W/(m²·K),而夏热冬冷地区则不应大于0.65 W/(m²·K)。这一规定旨在通过提高墙体保温性能减少冬季热量损失和夏季冷量消耗。
2. 屋面传热系数:对于屋面,严寒和寒冷地区同样要求不大于0.45 W/(m²·K),夏热冬冷地区不大于0.55 W/(m²·K)。良好的屋面保温可以有效降低建筑物顶部的能量损耗。
3. 外窗传热系数:外窗是建筑能耗的关键部位,标准提出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应大于1.5 W/(m²·K),夏热冬冷地区不应大于1.8 W/(m²·K)。同时强调窗户气密性等级不低于6级,以防止空气渗透造成能量浪费。
二、供暖与空调系统效率
1. 锅炉或热源设备:要求热水锅炉额定热效率不低于92%,并优先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产品。对于集中供暖系统,建议使用分户计量装置,以便实现按需供热,节约能源。
2. 空调机组:制冷量在20kW以下的房间空调器,其能效比(EER)不得低于3.6;而制冷量超过20kW时,EER应达到3.4以上。此外,还鼓励采用变频技术和智能控制策略来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
三、可再生能源利用
鼓励在新建居住区内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具体而言,当住宅小区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时,应设置集中式太阳能热水供应设施;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还可考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用于补充公共区域照明或其他低负荷用电需求。
四、建筑遮阳措施
合理布置建筑朝向及采取有效的外部遮阳手段也是节能的重要环节。标准建议南北向住宅楼之间保持适当间距,避免夏季阳光直射造成室内过热;同时提倡在外墙表面安装固定式或活动式的百叶窗、格栅等装置,以阻挡多余的太阳辐射进入室内。
五、其他节能要求
还包括对给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设定。例如,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相关节水标准;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超过规定的限值;电梯选型需考虑其能耗特性等因素。
综上所述,《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多个维度提出了科学合理的节能技术要求,对于推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居住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设计师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确保所建造的每一栋房屋都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