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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保障、服务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Title:Basic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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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10/T 170-2022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规范》是山东省威海市发布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设施、人员、活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旨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例如,规定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周开放不少于56小时,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开放不少于48小时。同时要求提供图书借阅、电子阅览、文艺演出等基本服务项目。
在人员配备方面,标准提出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有1名以上专兼职管理人员。此外还要求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对于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每年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12次,其中公益性演出不少于6场;每年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6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展览展示或讲座培训。
标准特别强调了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保护。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便利服务;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文化兴趣和艺术素养。
这些条款体现了标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通过细化量化指标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和普惠性。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