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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群众来信办理服务的基本要求、办理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相关机构对群众来信的受理、处理和服务改进工作。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Public Letter Handl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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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5/T 1047-2022 群众来信办理服务规范》是苏州市地方标准,于2022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对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群众来信的接收与登记要求。来信应由专人负责接收,确保来信完整无损。收到来信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登记,包括来信人的基本信息、来信日期、来信内容摘要等。这有助于及时掌握群众诉求,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强调了来信分类处理机制。根据来信内容性质,将来信分为咨询类、建议类、投诉类和求助类四类,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对于咨询类来信,应及时给予答复;对于投诉类来信,则需调查核实后反馈结果。这种分类处理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提出了回访制度。在来信事项办结后,应当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对来信人进行回访,了解其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如果来信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并重新处理。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群众意见的重视,有利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上条款构成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核心框架,对于推动政府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