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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及性能指标。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
Title:Heilongjiang Province Ultra-Low Energy Consumption Public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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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3/T 3335—2022)是指导黑龙江地区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的重要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1. 总则与术语: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及基本概念,强调了超低能耗建筑应达到的能效水平和环境友好性。定义了如“超低能耗建筑”等专业术语,为后续具体设计提供了统一的语言基础。
2. 建筑热工性能要求:规定了外墙、屋面、外窗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例如,外墙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15 W/(m²·K),这比传统建筑节能标准更为严格,旨在减少冬季热量损失和夏季冷气流失。
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要求采用高效热泵或地源热泵作为主要供热方式,并且空调系统的COP(能效比)需达到3.5以上。同时提倡使用变频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来优化运行效率。
4. 照明与电气设备节能措施:提倡选用LED灯具并合理布置光源位置以提高照度均匀度;对于办公区域,建议每平方米安装功率不超过7W;此外还鼓励利用自然采光减少白天人工照明需求。
5. 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置光伏发电板或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将其纳入整体能源规划当中。建筑物屋顶面积至少20%应具备安装光伏组件的能力。
6. 室内环境质量控制:除了常规的温度湿度管理之外,特别关注新风量指标,确保每人每小时不少于30立方米的新鲜空气供应。同时对噪声水平做出了限制,室内背景噪音不得超过40分贝(A)。
7. 施工阶段的质量保证:强调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艺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验、隐蔽工程验收以及竣工测试等内容。任何不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之处都应及时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仅涵盖了从方案制定到实际建造完成全过程的技术要点,而且充分考虑到了当地气候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