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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职责与权限、工作流程、监督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首问责任制管理。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the First-Contact Accountability System in Government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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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03T 12-2022 政务服务首问责任制工作规范》是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政务服务中的首问责任制。以下选取了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范围”部分明确指出适用于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施首问责任制的活动。这意味着无论是在政府部门还是公共服务机构,只要涉及对外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都需要遵循这一规定。
接着,在“术语和定义”中对“首问责任人”进行了界定,即被服务对象首先接触到并询问有关事项的第一个工作人员。这强调了责任的初始承担者,确保每个接触点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包括主动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诉求、耐心解释说明等。其中,“主动热情接待”要求工作人员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服务对象,体现政府服务意识;而“认真听取诉求”则保证了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首问责任人的具体职责,《规范》提出了一系列细致的规定。例如,当服务对象咨询或申请办理业务时,首问责任人应即时解答简单问题,对于复杂事项需记录详细情况,并承诺回复时间。此外,如果遇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首问责任人也必须负责指引至正确的部门或单位,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另外,标准还设置了监督与考核机制,通过内部检查、外部评价等多种方式来保障首问责任制的有效执行。定期评估各岗位履行情况,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体系。
总之,《DB1403T 12-2022》从多个层面系统性地构建起了一个高效、透明、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其核心在于强化了每一位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真正实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