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管理技术要求,包括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监测与记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控和环境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rol in Key Industries - Part 13: Footwea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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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230.13-202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13部分:制鞋行业》是安徽省针对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管理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禁止使用的原辅材料
标准明确规定了制鞋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含苯、甲苯、二甲苯等高毒性和高挥发性的溶剂型胶粘剂和油墨。这些物质不仅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还会加剧大气污染。企业应逐步淘汰这类材料,转而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水性或无溶剂型替代品。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方面,标准提出了严格的限值要求。例如,对于使用溶剂型胶粘剂的企业,其车间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不得超过80mg/m³;而对于采用水性胶粘剂的企业,则允许放宽至120mg/m³。此外,还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收集措施,确保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以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
为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标准强调了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的重要性。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记录设备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监测数据等信息。同时,建议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优化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始终处于最佳水平。
监测与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是实现长期有效管控的基础。为此,标准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并将数据上传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此外,还需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出具专业报告作为决策参考依据。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显著降低制鞋行业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企业和相关方应当充分认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