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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配置标准、管理要求及监督检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济宁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与管理工作。
Title: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ffice Building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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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08/T 15-202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管理规范》是一项地方性技术标准,旨在规范和优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管理工作。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配置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1. 办公用房: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的,用于满足办公需求的场所。
2. 配置管理:包括规划、建设、购置、租赁、维修、处置等活动。
3. 标准面积:根据单位编制人数核定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标准。
三、基本要求
1. 合理布局:办公用房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选址要方便工作开展,避免占用优质土地资源。
2. 节约集约: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规模,鼓励共享使用,提高空间利用率。
3. 安全环保: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节能、环保标准。
四、配置程序
1. 需求申报: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必要性和可行性。
2. 审核批准: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
3. 实施建设或采购:按照批准方案组织实施。
4. 验收交付:竣工后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五、监督检查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用途,不得出租出借牟利。
六、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该标准的部分重要内容解析,希望对理解和执行该标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