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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的限额要求、计算方法、统计范围及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综合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和管理。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Limit for Passenger Cars -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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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017-2022《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乘用车在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及相关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范围
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乘用车制造的企业,明确了适用范围为企业生产和运营环节中的能源使用情况。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与本标准相关的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了标准内容的一致性和权威性。企业应关注这些引用文件的变化以保持合规。
术语和定义
对“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是指生产每辆乘用车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包括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的能源。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部分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的限额值。例如,对于小型车,其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为不超过特定数值(具体数值需查阅标准原文)。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生产的车型类别对照此限额进行自我评估,并采取措施降低能耗。
统计方法
规定了如何正确统计能源消耗数据的方法,包括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数据采集周期等内容。强调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评估和改进节能效果的重要性。
管理措施
提出了加强能源管理的具体建议,如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效审计等。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检查与考核
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方式以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期检查帮助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促进持续改进。
以上是对DB11/T 1017-2022中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仅有助于减少能源浪费,还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