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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所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固定污染源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Title:Environmental Pollutants Emission Standard of Guizhou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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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 864-2022是贵州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旨在规范区域内各类污染源的排放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明确了标准覆盖的地理范围和适用对象。
2. 污染物控制项目:标准规定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体污染物的具体限值要求。例如,对于燃煤锅炉的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30mg/m³,这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体现了贵州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决心。
3. 监测与分析方法:标准明确了污染物监测的具体方法和技术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比如,采用重量法测定烟尘含量时,需使用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天平,并按照规定的步骤操作。
4. 管理与监督:强调了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包括定期检查、信息公开等措施。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5. 特殊区域管理:针对贵阳市、遵义市等重点城市或生态敏感区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制,如某些工业区内的企业必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52 864-2022不仅继承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还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增加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规定,有助于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