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组织协商能力建设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人员要求、协商流程、评估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社会组织在协商能力建设中的指导和实践。
Title:Social Organization Consultation Capacity Building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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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社会组织协商能力建设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TSSOF 0003-2024《社会组织协商能力建设规范》中,与旧版相比,有一项重要变化值得深入探讨,即“协商机制构建”这一部分的细化。
在新版标准中,对于社会组织如何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例如,明确了协商主体应当包括内部成员、外部利益相关方以及专业顾问等多层次人员,并且强调了协商议题的选择需要经过科学评估,确保其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以“协商议题选择”为例,新标准要求社会组织在确定协商议题时,首先要进行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多方意见,然后由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最终形成候选议题清单。这个过程不仅增加了协商的透明度,也提高了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应用这种方法时,社会组织可以首先组建一个多元化的议题筛选团队,成员应涵盖不同背景和领域的代表。接着开展广泛的前期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各方声音。最后,在综合考量社会价值、可行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优先级较高的协商议题,确保每一次协商都能聚焦关键问题,产生实际效果。这种做法有助于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