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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地面臭氧浓度的分级方法、等级划分和表示方式。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环境空气中地面臭氧浓度的监测评价和管理。
Title:Ground Ozone Concentration Grad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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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595-2022 是辽宁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地面臭氧浓度的分级方法。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地面臭氧浓度的分级评估。这意味着在辽宁省内,任何需要对臭氧浓度进行分类管理的场合都可以参考此标准。
2. 术语和定义:
- 臭氧浓度:指空气中臭氧分子的数量,通常以每立方米空气中的微克数(μg/m³)表示。
- 臭氧浓度等级:根据臭氧浓度的不同水平划分的类别,用于反映空气质量状况。
3. 臭氧浓度分级:
- 一级:臭氧浓度≤160 μg/m³,表示空气质量优,对人体健康无不良影响。
- 二级:160 μg/m³<臭氧浓度≤200 μg/m³,表示空气质量良好至轻度污染,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 三级:200 μg/m³<臭氧浓度≤300 μg/m³,表示中度污染,一般人群应适当减少户外时间。
- 四级:臭氧浓度>300 μg/m³,表示重度污染,所有人群都应避免长时间户外活动。
4. 监测与报告:
- 监测站点需按照标准要求设置,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 各级环保部门应定期发布臭氧浓度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健康建议。
5. 实施与监督:
- 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依据本标准制定相应政策,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
-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以上是对DB21/T 3595-2022中关于地面臭氧浓度等级部分的重要条文解读,旨在帮助理解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估和管理臭氧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