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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防洪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及相关工作。
Title:Code for preparation of urban flood control plann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4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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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城市防洪规划编制规程》(DB32/T 4288-2022)是江苏省针对城市防洪规划编制提出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规程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一、关于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程明确要求城市防洪规划的范围应涵盖城市建成区及可能受到洪水威胁的周边区域,并且需要考虑城市发展远景。规划期限一般分为近期(5年)、中期(10年)和远期(20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规划既符合当前需求又能适应未来城市发展的变化。
二、防洪标准确定
规程指出,城市防洪标准应当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以及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特别重要的城市或地区,其防洪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例如,特大城市通常要求达到百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此条款强调了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制定具体标准时需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
三、防洪措施体系构建
规程提出了建立由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共同构成的城市防洪体系的要求。工程措施包括堤坝加固、河道整治等;非工程措施则涉及预警系统建设、应急预案制定等内容。这表明单纯依靠工程技术手段难以完全解决城市防洪问题,还需要结合管理手段来提升整体防护能力。
四、监测设施建设
规程强调要建立健全城市水情监测网络,包括雨量站、水位站等设施,并要求这些站点布局合理,能够全面覆盖规划区域内的重要河段和易涝点。此外还提到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GIS),以提高监测精度和效率。
五、公众参与机制
规程提倡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各界特别是受洪水影响较大的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鼓励他们参与到决策过程当中来。这样做不仅有助于增强民众对防洪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度,也有利于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点,从而进一步完善整个规划方案。
以上就是对《城市防洪规划编制规程》中几个核心部分所做的简要分析。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为保障城市安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