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乡社区协商的基本原则、协商内容、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协商结果的运用和监督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温州市范围内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开展与管理。
Title:Operational Procedures for Urban and Rural Community Consult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城乡社区协商操作规程》(DB3303/T 042-2022)是浙江省温州市地方标准,于2022年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城乡社区协商的流程、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规范,旨在提升基层民主协商的质量与效率。
标准中明确指出协商主体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利益相关方代表等。例如第三章规定,协商主体需具备代表性,且人数不得少于15人。这意味着在开展协商时,必须确保多方参与,避免单方面主导。
第四章强调了协商议题的选择原则。要求议题应具有公共性、可行性和广泛性。比如关于社区道路改造的提案,就符合这些条件。而个人恩怨或不具普遍意义的问题则不宜列入协商范围。
第五章详细描述了协商程序,包括议题征集、方案制定、会议召开及结果反馈四个阶段。其中特别提到,协商会议应当公开透明,鼓励参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形成书面记录以备查阅。
第七章提出了评估机制,要求定期对协商效果进行评价。通过收集参与者反馈,不断优化协商过程。这有助于建立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
总之,《城乡社区协商操作规程》为城乡社区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框架,对于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