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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体系、节能节水措施、监测与评价、改进和创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公共机构的节能节水管理工作。
Title:Energy and Water Saving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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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管理规范》(DB37/T 4501—2022)于2022年发布,旨在指导公共机构开展节能节水管理工作。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5.1 节能节水管理体系建设
该部分强调了公共机构应建立健全节能节水管理制度体系。要求机构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并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例如,5.1.2条款指出公共机构需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这有助于发现能耗漏洞并采取改进措施。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可以确保节能节水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6.2 能源计量与统计
本章节重点在于加强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准确记录。根据6.2.1的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校验以保证数据准确性。同时,还要求按月汇总分析各类能源消耗情况,为后续优化提供依据。这一措施能够帮助管理者全面掌握用能状况,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8.1 节水设备设施配置
针对水资源节约,《规范》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如8.1.3中提到,新建或改扩建建筑必须选用节水型器具,包括但不限于感应式水龙头、延时自闭式冲洗阀等。此外,还需设置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以及再生水回用装置。这些硬件设施的合理布局不仅提高了用水效率,也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9.3 宣传教育活动
除了技术层面的要求,《规范》同样重视意识培养。9.3.1明确提出要将节能减排知识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当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或者竞赛活动。通过此类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可以增强全体人员参与节能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以上仅是对部分关键内容的简要概述,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执行策略。希望上述解析能为大家理解和落实该标准提供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