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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要求,包括项目策划、实施、运营和评估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Title:Implementation Requirements for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s in Public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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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要求是指导节能改造的重要规范。以下对DB37/T 4500—2022中关键内容进行解读。
首要任务是明确各方职责。项目参与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及第三方机构。公共机构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能耗数据,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制定节能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则承担节能量审核工作。
关于节能措施的选择至关重要。文件强调应优先采用技术成熟、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比如在照明系统改造中推荐使用LED灯具,在暖通空调系统中可引入变频控制技术。
节能量的认定方法也做了明确规定。通常采用基期与统计报告期对比的方式计算节能量,同时要扣除其他因素影响。第三方机构需出具正式的节能量审核报告。
此外还提出了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时不仅要检查设备安装情况还要测试实际运行效果,确保达到预期节能目标。整个过程需有完整的文档记录以备核查。
这些规定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的成功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