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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游泳场所开放的基本条件、设施设备要求、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及人员配备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类游泳场所的开放与管理。
Title:Swimming Venue Opening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C76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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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 147—2022《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是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游泳场所的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进行了全面规范,确保游泳场所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
首先,关于场地设施的要求。标准规定游泳池的水深应根据用途划分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水深标识。例如,儿童戏水区水深不得超过0.6米,成人游泳区则需分设浅水区和深水区,浅水区水深应在1.2米以下,深水区则应在1.8米以下。此外,游泳池周边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器材,如救生圈、救生杆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其次,在水质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循环净化系统的必要性。游泳池应安装循环过滤设备,确保每小时循环水量达到池水总量的3倍以上。同时,池水pH值应控制在7.2至7.8之间,余氯浓度维持在0.3至1.0毫克/升范围内。为了防止交叉感染,标准还要求更衣室与淋浴设施分开设置,并提供独立的储物柜。
再者,关于安全管理措施。游泳场所必须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救生员,且人数不得少于核定的最大容纳人数的3%。救生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并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此外,游泳场所还需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溺水急救流程、火灾疏散方案等内容,并定期组织演练。
最后,关于开放时间的规定。游泳场所原则上应在每年的5月至10月期间对外开放,具体时间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适当调整。每日开放前应对水质进行检测并记录结果,只有当各项指标符合标准时才能允许公众进入。对于夜间开放的情况,则需要加强照明设施的配置,确保整个场地光线充足。
综上所述,《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从场地设施、水质管理、安全管理到开放时间等多个维度,为游泳场所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提升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