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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要求、评查内容、评查方法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与评查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Preparation and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Fi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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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 4181-2021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是江苏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案卷制作与评查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第5.1条规定了案卷的基本要求:案卷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这意味着在制作案卷时,必须确保所有材料均来源于实际发生的执法行为,并且没有遗漏任何关键环节。例如,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从立案到结案的所有步骤都应有相应的记录留存。
其次,第6.2条明确了证据材料归档的具体内容和顺序。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物证照片等。每份证据材料都需要注明来源、提取时间地点以及证明对象等内容。同时,对于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况也作出了特别说明,要求保证其原始性和完整性。
再者,关于文书格式方面,第7章提出了统一的标准模板。比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含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描述、法律依据及处罚决定等要素,并且字体字号大小需符合规定。此外,还强调了文书书写应当清晰工整,避免出现错别字或者涂改痕迹。
最后,第9章介绍了案卷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评分细则。评查组成员需按照既定标准对案卷进行全面审查,重点考察是否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如果发现存在不符合情形,则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通过这样的机制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水平。
综上所述,《DB32 4181-2021》为江苏省内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各相关部门还需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