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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人群监测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及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人群监测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 Part 51: Population Monito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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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761.51-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51部分:人群监测》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江苏省内人群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界定了“人群监测”的概念,即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人群健康相关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的过程。这一定义强调了监测的核心在于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及时响应。
### 监测对象与范围
标准指出,监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就诊者、社区居民以及特定职业群体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等。监测范围则需覆盖城市与农村地区,确保无遗漏地捕捉潜在病例。
### 数据采集方法
在数据采集方面,标准要求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例如主动搜索与被动报告相结合。具体而言,医疗机构需建立完善的病例登记制度,并定期向疾控中心报送数据;同时鼓励公众利用手机应用程序上报异常症状。
### 风险评估流程
对于风险评估,标准提出了一个系统化的框架。首先由专业人员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初步判断是否存在聚集性发病现象;其次结合流行病学史(如旅行史、接触史)进一步确认高危人群;最后综合考虑地理分布等因素确定干预优先级。
### 干预措施建议
当发现异常情况时,标准给出了具体的干预措施建议。这包括但不限于隔离密切接触者、加强个人防护教育、调整公共场所开放时间等。此外还特别提到要重视心理健康支持服务,在整个防控过程中关注人群的心理状态变化。
### 质量控制要求
为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标准强调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参与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同时建议设立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外部监督,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既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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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