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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中医疗检验检查数据的共享数据集规范,包括数据元的定义、属性和值域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及医疗检验检查数据的共享与交换。
Title:Norm of Shared Dataset for National Health Information Platform Part 6: Medical Laboratory Examination and Test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暂无
国际标准分类号: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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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4155.6-2021《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规范 第6部分:医疗检验检查》是一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医疗检验检查相关数据的采集、存储和交换。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数据集范围与分类: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服务的数据共享。数据集被划分为基本信息类、检验结果类、影像资料类等三大类别。
2. 基本信息类:要求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并且规定了这些字段的数据类型(如字符串、日期型)及长度限制。例如,姓名字段最大长度为50个字符,身份证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1643-1999的规定。
3. 检验结果类:这一部分涵盖了各种具体项目的检测指标及其正常值范围、实际测量值等内容。对于每个项目都明确了其编码规则以及单位标注方式,比如血糖水平以mmol/L为单位表示,并给出了相应的参考区间。
4. 影像资料类:涉及CT、MRI等多种成像技术产生的图像文件格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DICOM标准支持情况、分辨率设定等技术细节。同时强调了安全性考量,在传输过程中需采取加密措施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5. 数据质量控制:提出了确保数据准确性的若干原则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完整性检查、一致性校验等方面。特别提到当发现异常数据时应有明确处理流程,并保留原始记录以便后续审计使用。
6. 安全保障机制:鉴于医疗健康信息的高度敏感性,在整个数据生命周期内都需要遵循严格的安全策略。这不仅限于物理层面的访问权限管理,还包括网络通信中的身份认证与授权机制建立等多方面内容。
7. 接口设计准则:为了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定义了一套统一的消息交换协议。该协议覆盖了请求发起方与响应接收方之间所有必要的交互步骤,并提供了详细的错误代码列表用于指导调试工作。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规范 第6部分:医疗检验检查》从多个维度出发构建了一个全面而细致的标准框架,为促进区域内乃至跨区域间的医疗服务资源整合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