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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河湖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级河湖长制的实施与管理。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River and Lake Chief System - Beijing Local Standard DB12T 1113-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P5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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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113-2021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为天津市的河湖管理保护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指导。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河湖长制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治水、科学管水、统筹协调和公众参与等。这些原则为河湖管理工作确立了方向,强调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并注重综合施策。
其次,在组织体系方面,标准规定了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湖长制组织架构。各级河湖长需履行巡查、协调、监督等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河湖状况。
第三,关于工作任务,标准提出要全面实施河湖健康评估,定期监测水质水量变化,加强污染源治理。对于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处理,维护河湖生态安全。
第四,强化考核评价机制是本标准的一大亮点。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外,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河湖管理的良好氛围。
最后,标准特别强调了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针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要求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综上所述,《DB12/T 1113-2021河湖长制工作规范》从多个维度构建起了一套完整的河湖管理体系,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