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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病虫草害的操作技术要求,包括作业准备、飞行作业、药剂选择与配制、安全防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植保无人机在江西省范围内进行水稻病虫草害的防治作业。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est, Disease and Weed Control of Rice using Plant Protection Dro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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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1518-2021 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病虫草害操作技术规程》是指导植保无人机在水稻田间作业的重要规范。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病虫草害的操作要求、飞行前准备、作业实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中,第4.2条明确指出“无人机应具备精准定位与导航功能,作业精度误差不得超过±0.5米”。这一要求确保了无人机能够准确覆盖目标区域,避免药液浪费和遗漏。
第5.1条强调“作业前需对田块进行调查,掌握病虫草害发生情况及水稻生长阶段”。这是科学制定防治方案的基础,只有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才能选择合适的药剂和喷洒参数。
标准还特别提到,如遇风速超过3米/秒的情况,应暂停作业(见第6.1条)。这是因为强风会导致药液飘移,不仅影响防治效果,还可能造成周边作物或环境的污染。
在药液配制方面,第7.2条规定“稀释倍数应根据药剂说明书并结合田间试验确定”,并且“每亩用水量不少于1升”。这有助于保证药效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第9.1条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这体现了对操作安全性和专业性的高度重视。
总之,《DB36/T 1518-2021》为植保无人机在水稻田间的应用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对于提高作业效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