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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风险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生活饮用水从水源到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的水质风险管理。
Title:Regulations for the Control of Drinking Water Quality Risk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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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204-2021《生活饮用水水质风险控制规程》是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5.1条】水质风险评估应包括数据收集、风险识别、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四个阶段。
解读:这一条强调了水质风险评估的系统性。首先需要全面收集相关数据,包括历史监测数据、供水设施状况等;其次要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源,如水源污染、管网老化等问题;接着进行暴露评估,即分析这些风险因素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程度;最后通过综合分析得出风险表征结果,为后续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第6.2条】对于新建或改建的供水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完成卫生学评价,并取得合格证明。
解读:本条规定旨在确保新建设施的安全性。卫生学评价涵盖了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查,确保所有环节均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饮用水安全的标准。只有当所有检测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获得使用许可,这有助于防止不合格设备投入运行造成安全隐患。
【第7.3条】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检测项目至少应包含pH值、浊度、余氯浓度等常规参数以及铅、汞等重金属含量。
解读:定期检测是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pH值反映了水体酸碱平衡状态;浊度表示水中悬浮颗粒物多少,直接影响感官质量和过滤效果;余氯浓度则用于衡量消毒效果是否足够;而重金属超标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重点关注。此外,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能增加其他特定项目的监测频率。
【第8.4条】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
解读:快速响应机制对于及时控制事态发展至关重要。一旦出现如水质恶化、突发性污染事件等情况时,相关责任单位需迅速组织专业人员查明原因,同时隔离受影响区域,避免进一步扩散。在此基础上,还需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执行,直至恢复至正常水平为止。
以上只是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说明,实际上整个文件涵盖了更多细节内容,建议相关人员仔细研读全文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