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编码原则、数据载体要求、基本数据集和系统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以及监管部门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的实施与应用。
Title: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of 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 for Medical De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2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规范》(DB4403/T 218-2021)是深圳市发布的关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编码、数据载体、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提高医疗器械监管效率和安全性。
其中关键条款包括:
第5.1条: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由医疗器械标识(DI)和生产标识(PI)组成。DI是静态信息,用于唯一识别医疗器械产品,而PI则是动态信息,可包含序列号、批号、生产日期等。
第6.2条:推荐使用GS1标准作为编码体系。GS1标准具有全球通用性,能够确保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信息交换无障碍。采用此标准有利于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7.3条:要求建立并维护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数据库需存储所有已分配唯一标识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数据的及时更新与准确性。这有助于监管部门快速获取产品相关信息,在发生不良事件时能迅速定位问题源头。
第9.1条:规定了唯一标识的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包装、说明书、标签以及电子交易凭证等。通过在这些载体上标注唯一标识,可以实现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
以上只是部分重要内容的简要说明,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希望上述内容能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