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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应用类科技成果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山东省内应用类科技成果的评价活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Applie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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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13/T 240—2021应用类科技成果评价规范》是山东省临沂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为科技成果的评价提供科学、公正、规范的方法和程序。这项标准适用于各类应用技术成果的评价工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价的基本原则,即客观性、独立性和公正性。这意味着在进行科技成果评价时,评价机构和个人应当保持独立思考,不受外界干扰,以事实为依据,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评价内容上,标准强调要全面考察科技成果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其中,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程度、技术难度以及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等方面;经济合理性则关注科技成果的成本效益比及其市场竞争力;社会效益则是衡量科技成果对社会进步和人类生活质量提升的影响。
此外,标准还特别指出,在进行科技成果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尊重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并鼓励创新成果的应用转化。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重大社会利益的项目,还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标准提倡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分析可以通过数据统计、模型计算等手段实现,而定性分析则需要结合专家经验判断。同时,为了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标准要求所有评价活动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文档,并妥善保存至少五年时间。
最后,关于评价报告的编制,标准明确指出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内容: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完成单位等)、评价目的及范围、评价依据、评价过程描述、主要结论及建议、附件材料清单等。并且要求报告的语言表达清晰准确,逻辑结构严谨合理,以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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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