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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青海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要求、技术规范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境内各级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计、审批、施工和维护。
Title:Road-related Behavior Standardization Specification Part 5: Non-highway Signs Along Roads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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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2010.5-2022 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的第5部分专门针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对该部分重要内容的深度解读:
适用范围与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等级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非公路标志是指除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设置的交通标志以外的所有标识牌,如广告牌、宣传牌等。
设计要求
非公路标志的设计应符合以下几点:
1. 安全性:标志不得遮挡公路设施或影响驾驶视线。
2. 美观性:外观需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3. 耐久性:材料选择要考虑到长期户外使用的稳定性。
设置条件
非公路标志的设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不得妨碍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养护设施的正常使用;
- 不得影响公路绿化效果及树木生长;
- 不得妨碍公路改建、扩建时的施工需求;
- 不得妨碍公路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 不得妨碍其他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
审批流程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申请设置非公路标志时,必须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审批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二十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则颁发许可证并明确许可事项;若不同意,则需书面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禁止事项
禁止在以下区域设置非公路标志:
- 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三十米范围内;
- 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桥梁上下游各二百米范围内;
- 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
- 公路两侧隔离栅栏(含刺丝网)以内区域。
维护管理
获得许可的非公路标志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责任定期检查维护其设施,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公路设施功能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标志受损严重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当立即拆除。
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有权对辖区内非公路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DB63T 2010.5-2022》为青海省内的涉路行为提供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旨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同时促进合理利用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