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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建筑物名称规划的基本原则、命名规则、标识要求及管理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物的命名、更名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Title:Building Name Planning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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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951-2021建筑物名称规划标准》是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旨在规范建筑物名称的使用和管理。该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名称规划、命名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建筑物名称的基本要求
标准明确指出,建筑物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使用规范的汉字书写,并且不得含有封建迷信色彩或不健康的内容。例如,在命名时应避免使用如“龙宫”、“天堂”等可能引发误解的词汇。同时,建筑物名称需具有唯一性,确保在同一行政区内没有重复的名字。
二、建筑物名称的构成原则
根据标准,建筑物名称通常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用于体现建筑物的独特性,而通名则表明建筑物的功能属性。例如,“北京国际金融中心”中,“北京”为专名,“国际金融中心”为通名。在命名过程中,专名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4个字;通名的选择也需恰当,如住宅楼可称为“大厦”、“公寓”,商业设施则可选用“商城”、“广场”。
三、特殊类型建筑物的命名规定
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建筑物,标准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比如,对于超高层建筑,其名称应突出高度特征,可以采用“XX大厦”等形式;而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建筑,则强调保留原有风貌,名称上要体现历史文化的延续性。此外,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设施,如医院、学校等,其名称必须准确反映实际用途,便于公众识别。
四、建筑物名称的审批程序
标准还对建筑物名称的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建设单位在申请建筑物名称时,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地理位置图等。相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除了检查名称是否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外,还需考虑名称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一旦获得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已定的建筑物名称。
五、建筑物名称的维护与管理
最后,标准强调了建筑物名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责任主体定期检查建筑物标识牌的状态,确保其清晰可见且无损坏。同时,当建筑物发生重大改造或用途变更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更新相关信息。
综上所述,《DB11/T 1951-2021建筑物名称规划标准》不仅为北京市范围内的建筑物命名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也为提升城市形象、方便市民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遵循这一标准,可以有效避免因建筑物名称混乱而导致的各种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