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定额指标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用水管理与评价。
Title:Water Quota - Part 17: Ready-Mixed Concret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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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764.17-2021《用水定额 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用水定额及相关技术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的用水管理。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区域和行业,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执行依据。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预拌混凝土”、“用水定额”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在搅拌站按一定比例拌制而成的混凝土拌合物。这一定义有助于统一行业内对术语的理解,确保后续条款的一致性。
技术要求
# 用水定额指标
标准设定了不同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的单位产品用水量上限值。如C30以下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每立方米用水量不得超过180升;C30至C45强度等级的不超过170升;C5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不超过160升。这些具体数值为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控制用水量提供了明确目标。
# 节水措施
标准还提出了多项节水措施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 使用高效节能型搅拌设备;
- 建立完善的供水计量系统;
- 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 鼓励采用循环冷却水技术代替新鲜水源用于生产设备冷却等。
监测与评价
为了保证用水定额的有效实施,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并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同时,政府主管部门也会不定期地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将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总结
DB11/T 1764.17-2021《用水定额 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通过设定合理的用水定额指标及配套的技术措施,旨在提高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操作,共同推动行业向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