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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及复检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
Title: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Methods for Fire Protection Product Quality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C7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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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067-2021《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法》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在使用领域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要求和方法。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抽查范围与对象
标准明确指出,监督抽查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这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防火门、消火栓、火灾报警设备等。抽查旨在确保这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抽查程序
1. 计划制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计划应包括抽查的产品种类、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2. 抽样:抽样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比例从被检查单位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抽样单据。
3. 检验: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依据产品标准确定,重点检测安全性指标。
4. 结果处理: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监管部门将责令停止销售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结果判定
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主要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要求来判断。如果某项指标不符合规定,则视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同时,还应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注意事项
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被检单位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扩大抽查范围或提高抽查频率。此外,在实施监督抽查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准备,避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以上是对DB23/T 3067-2021部分关键内容的解析,希望对您理解和应用此标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