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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大数据的分类与编码原则、方法及代码结构。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农业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共享和应用等环节的数据管理与标准化工作。
Title: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Specifications for Agricultural Big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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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473—2021农业大数据分类与编码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于2021年发布实施。该标准为农业大数据的分类与编码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有助于实现数据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共享和交换。
该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业大数据的分类原则、分类体系、编码结构及方法等内容。适用于农业领域各类数据的分类编码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明确了相关引用的标准文件,包括GB/T 18391.1-2009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第1部分:模型和术语等。
3. 术语和定义:对“农业大数据”、“分类”、“编码”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农业大数据”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中产生的海量数据集合。
4. 分类原则:提出了科学性、实用性、可扩展性和兼容性的基本原则。要求分类体系应能反映农业数据的本质特征,并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5. 分类体系:构建了一个多层次的分类框架,主要包括一级类目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以及二级以下更详细的子类目。每个类目都有其特定的编码规则。
6. 编码结构:规定了编码由若干位数组成,每部分代表不同的信息维度。例如前几位可能表示行业大类,中间部分表示具体业务类型,最后几位可能是顺序号或校验位。
7. 编码方法:介绍了如何根据上述分类体系生成唯一标识符的方法步骤。强调了编码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要求。
8. 实施指南:给出了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数据采集时需确保原始信息完整准确,转换为电子格式时要遵循标准化流程等。
通过以上这些内容,《DB37/T 4473—2021农业大数据分类与编码规范》为推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农业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它不仅促进了农业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还为政府决策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以及科研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