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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内医疗服务明码标价的基本原则、标价内容、标价方式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Open Pricing of Goods and Services Part 2: Medical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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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10T 142-2021《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 第2部分:医疗服务》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医疗服务中的明码标价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下对部分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等。
二、基本要求
1. 医疗服务价格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行为。
2. 应当以人民币标明价格,可以同时使用外币标示但必须明确表示兑换率。
三、标价内容
1. 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信息应齐全准确。
2. 对于需要患者自付的部分,如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等,需单独列明并说明原因。
四、标价形式
1. 可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形式展示。
2. 在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查询窗口或设备,方便患者查阅。
五、监督检查
1.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2.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六、法律责任
对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同时强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关键条款的具体阐释,希望有助于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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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10T 142-2021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第2部分:医疗服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