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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诉讼服务大厅的建设要求、功能设置、服务内容、管理要求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Title:Ope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eople's Court Litigation Service Center - Part 1: Litigation Service Hall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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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3T 1003.1-2021《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诉讼服务大厅》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关于服务大厅设施配置
标准要求诉讼服务大厅应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查询设备、自助立案机、休息等候区等。这些设施的设计不仅要满足基本功能需求,还应当考虑到用户体验,确保布局合理、标识清晰,便于当事人使用。例如,信息查询设备的位置应靠近入口处,方便当事人快速获取所需信息;自助立案机的操作界面需简洁明了,减少当事人的操作难度。
服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标准对服务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首先,服务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均应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其次,在接待过程中,服务人员不得有推诿扯皮或态度生硬的行为,遇到复杂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此外,对于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应提供优先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辅助措施以保障其权益。
信息公开与透明度
为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标准强调诉讼服务大厅应当公开相关信息。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基本情况介绍、诉讼指南、收费标准以及常见法律问题解答等内容。所有公示材料都应真实准确,更新及时,以便当事人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规定。同时,还鼓励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电子平台同步发布上述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投诉处理机制
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当当事人提出投诉时,接访人员首先要认真倾听,记录下具体事项;然后按照内部流程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回复。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问题,则要迅速整改到位,并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整个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性对待。
以上只是对DB3203T 1003.1-2021部分内容的一个简要概述,实际应用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各项条款,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