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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管理、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等。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Title: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Cultural Stations in Township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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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规范》(DB1411T 17-2021)是山西省地方性标准,旨在规范和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服务质量。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3章“基本要求”中明确规定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这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人员配备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例如,要求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至少拥有一个多功能活动室,并且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每个站点都能为当地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文化服务。
其次,在第4章“服务内容与方式”部分,明确了乡镇综合文化站需要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其中包括图书借阅、数字资源获取、文艺演出等传统形式的文化活动,同时也鼓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相关的工作。此外,还特别强调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服务覆盖面,比如利用互联网平台举办线上讲座或展览等新型文化体验活动。
再者,关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标准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如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以便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并作出相应调整;以及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等。这些措施有助于持续改进服务水平,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最后,标准还特别关注了特殊群体的需求。例如,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应当给予更多关怀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到优质的文化资源和服务。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综上所述,《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规范》(DB1411T 17-2021)从多个维度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不仅明确了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的要求,也突出了创新性和人性化的特点,对于推动农村地区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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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