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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基本要求、防控措施、应急管理及保障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各类养老机构的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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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294-2021《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管理规范》是吉林省发布的关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人员管理:标准要求养老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健康档案,包括员工和入住老人的信息。所有工作人员需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并记录在案。对于新入职人员,必须提供近期的健康证明。此外,鼓励工作人员接种疫苗,以降低感染风险。
2. 环境消毒:养老机构应当每日对公共区域如餐厅、活动室等进行至少两次全面消毒。对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则需要增加消毒频率至每四小时一次。同时,还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免洗消毒剂供人员使用。
3. 访客管控:疫情期间原则上禁止非必要来访。若确需接待访客,则需提前预约并严格控制人数。每位访客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体温检测结果,并全程佩戴口罩。访客停留期间也需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4. 应急响应机制:养老机构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处理流程。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启动预案,将患者隔离,并通知专业医疗机构前来处置。同时,要加强对其他住养老人的心理疏导工作,确保整体秩序稳定。
5. 物资储备:为应对突发状况,养老机构应储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防护服)及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应满足至少一个月的需求,并定期检查更新,保证其有效性。
6.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增强防控意识与能力。通过模拟演练等形式提高实际操作水平,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应急措施。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重点条款解析,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