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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内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成果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开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Regional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s in Development Zo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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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规范》(DB32/T 4122-2021)是一部江苏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开发区在建设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这项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选取该标准中的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 4.1 地质环境条件调查
本条文要求对评估区内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详细的调查。这些基础资料是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前提条件。例如,地形地貌的调查有助于识别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陡坡地段;而地层岩性的调查则可以帮助判断是否存在软弱夹层或易风化岩石,这些都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 5.1 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特征分析
此部分强调了需要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对评估区内可能存在的各类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进行分类,并分析其分布特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有着各自独特的成因机制和发展规律,因此在评估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比如,在存在岩溶发育地区的项目中,应重点关注岩溶塌陷的风险。
### 6.2 危险性分区
依据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与危害程度,将评估区划分为高危险区、中危险区和低危险区。这一划分不仅为后续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管理部门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奠定了基础。例如,在高危险区内建议限制开发活动;而在低危险区内,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 8.1 报告编制
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任务来源、目的意义、评估范围、方法步骤、主要结论以及建议意见等。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中的每一个结论都必须基于充分的数据支撑和技术论证,避免主观臆断。此外,还应该附上相关的图表资料,以便读者能够直观地理解评估过程及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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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