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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中地表水相关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共享及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涉及地表水生态环境数据共享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ta Sharing - Part 3: Surface Wa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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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413.3—2021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 第3部分:地表水》是山东省地方标准,该标准为地表水生态环境数据的共享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标准中规定了地表水生态环境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包括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一致性。这意味着在进行数据共享时,所有参与方都必须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信息。同时,数据应准确无误,完整全面,及时更新,并保持与其他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在数据采集方面,标准指出应采用标准化的采样方法和仪器设备。这有助于保证不同来源的数据具有可比性。例如,在采集地表水样品时,应遵循特定的时间、地点和频率要求,使用经过校准的采样器。
关于数据传输,标准强调应使用安全可靠的网络协议和加密措施。这样可以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或泄露。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在数据存储环节,标准要求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和编码规则。这有助于实现跨系统的数据交换和集成。例如,地表水监测数据应以规定的格式存储,并附带详细的元数据描述,包括采集时间、地点、方法等信息。
标准还特别提到数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要求定期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校验,确保数据的质量。可以通过设置合理的阈值范围来检测异常数据,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这些异常数据。
最后,标准明确了数据共享的具体流程和权限管理。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敏感数据。数据共享过程应记录详细的日志,以便追溯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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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