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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数据服务目录体系的总体框架、编制要求、管理与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生态环境数据服务目录体系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ta Service Catalog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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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412—2021《生态环境数据服务目录体系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构建科学、系统、全面的生态环境数据服务目录体系。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数据服务目录体系的术语和定义。例如,“生态环境数据”是指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空气质量、水质状况、土壤污染等信息。“服务目录”则是指将这些数据资源按照一定规则组织起来形成的结构化列表。
标准明确了生态环境数据服务目录体系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数据来源、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更新频率等内容。其中数据来源可以是政府机构、科研单位或企业等不同主体;数据类型涵盖了基础地理信息、环境监测数据、社会经济统计等多个方面;数据格式应遵循国家标准或行业惯例以确保兼容性和可操作性;而更新频率则需根据数据特性和实际需求合理设定。
此外还强调了数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要求建立严格的数据审核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提出要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如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来提升数据处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对于数据共享与开放也有明确规定。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
最后本标准还特别提到要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不断优化完善本地化的生态环境数据服务体系,为推动绿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