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自然资源综合监管指标体系中土地资源部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指标体系框架及具体指标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开展土地资源监管与评价工作。
Title:Comprehensive Supervision Index System for Natural Resources - Part 1: Land Re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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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自然资源综合监管指标体系 第1部分:土地资源》(DB37/T 4411.1—2021)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科学评估和管理土地资源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监测
标准指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应包括土地分类、面积、分布等内容,并要求每五年更新一次。这强调了土地资源动态变化的重要性,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过定期调查可以掌握土地资源的变化趋势,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二、耕地保有量
明确规定各市、县(市、区)政府需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耕地资源,防止过度开发导致耕地减少。地方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等,确保耕地数量不减。
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这意味着今后的土地开发将更加注重集约化,避免粗放式扩张。同时,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广多层厂房建设,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益。
四、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提出建立土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于受污染严重地区,要制定修复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这项措施有助于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土地执法监察
强调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对于违法占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举有利于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震慑潜在违法者,增强社会公众守法意识。
六、信息化建设
要求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这表明未来土地管理工作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
以上几个方面体现了该标准的核心内容,对于推动全省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应当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共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