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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政法机关在刑事案件网上协同过程中入矫业务的协同流程与数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政法机关之间开展刑事案件入矫业务的网上协同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Online Collaboration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in Criminal Cases - Part 6: Probation Business Collaboration Process and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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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406.6—2021《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指南 第6部分:入矫业务协同流程与数据》为政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入矫业务协同规范。以下将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第5.1条明确了入矫业务协同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合法合规、信息共享、高效便捷”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入矫业务中,各参与单位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其次,在第5.2条关于数据交换要求中指出,“数据交换应遵循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规范”。这一条强调了数据标准化的重要性,确保不同系统间能够顺利对接,避免因数据格式不一致而导致的信息丢失或误解。同时,还要求建立完善的数据校验机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再者,第5.3条提到“入矫通知单”作为关键文书之一,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被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以及矫正期限等信息。这有助于司法行政机关全面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另外,第5.4条对入矫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描述。从接收法院送达的生效裁判文书开始,经过审查核实、登记建档直至最终确定矫正措施,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每一步骤都有具体的操作指引。比如,在审查环节特别强调要核对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最后,第5.5条特别关注信息安全保护问题,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防止非法访问、篡改或者泄露敏感信息。这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指南 第6部分:入矫业务协同流程与数据》不仅为政法机关开展入矫业务提供了操作依据,也为推动智慧司法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