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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平台的技术要求、功能设计、安全机制和运行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政法机关开展刑事案件网上协同工作的平台建设与管理。
Title:Guidelines for Online Collaboration of Criminal Cases in Political and Legal Organs - Part 8: Platfor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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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406.8—2021 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指南 第8部分:平台技术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政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信息网络开展跨部门协作的技术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系统架构与功能模块
标准明确规定了平台应具备的系统架构和功能模块。要求平台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架构,确保系统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同时,平台需包含案件管理、证据交换、流程跟踪、统计分析等核心功能模块。这些模块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实现案件信息的全面管理和高效流转,保障各参与单位之间的信息同步与业务协同。
二、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在数据安全方面,标准强调了对敏感信息的加密传输和存储。具体而言,所有涉及案件的信息都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局规定的加密算法进行处理。此外,还要求建立完善的数据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特定的数据资源。对于个人隐私信息,则需要采取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如匿名化处理或脱敏展示,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
三、接口规范与互操作性
为了促进不同政法机关之间的互联互通,标准制定了统一的接口规范。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接口、消息推送接口以及文件上传下载接口等。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化接口,可以有效降低系统集成难度,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另外,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需求,接口设计时预留了一定的扩展空间,以便后续升级维护。
四、性能指标与可用性保障
关于性能指标,标准设定了响应时间、并发用户数等关键参数的具体数值范围。例如,规定系统平均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秒,并且能够支持至少500个同时在线用户的操作请求。除此之外,还提出了高可用性的要求,即系统应具备故障自动切换能力,在发生硬件故障或者软件异常的情况下仍能保持正常运转。
五、日志记录与审计追踪
为便于事后追溯和责任认定,标准特别强调了详细的日志记录制度。这意味着每次用户登录退出、数据修改查询等操作都将被完整地记录下来,并保存至少两年的时间。同时,还需定期生成审计报告,供内部审查或外部监管机构查阅。
综上所述,《DB37/T 4406.8—2021》不仅涵盖了从技术层面到管理层面的一系列指导原则,而且充分考虑到了实际应用中的各种复杂情况。它为构建一个稳定可靠、安全高效的刑事案件网上协同平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