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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换押业务协同的流程、要求及信息交互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进行网上换押业务协同的相关活动。
Title:Guidelines for Online Collaboration of Criminal Cases in Political and Legal Organs - Part 5: Online Transfer of Custody Business Collaboration Proces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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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406.5—2021《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指南 第5部分:网上换押业务协同流程》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政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网上换押业务。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关键条文解读
# 条文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等政法机关之间开展的刑事案件网上换押业务。这一条明确了标准的适用主体和业务范围,确保了所有参与案件处理的单位都能遵循统一的操作规程。
# 条文二:换押申请
根据标准要求,当案件需要从一个司法机关移交给另一个司法机关时,原办案单位应当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提交换押申请,并附上详细的案件信息。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基本情况、当前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本信息等。此条规定强调了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的重要性,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并减少错误。
# 条文三:接收与审核
接收换押申请的司法机关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若发现材料不全或存在疑问,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这一环节体现了对双方沟通协作的要求,保证了整个流程顺畅进行。
# 条文四:电子文书生成
经审核无误后,接收方应立即生成相应的电子版换押证,并将其上传至系统中供各方查阅下载。同时,还需打印纸质版本存档备查。此举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便于后续查阅和管理。
# 条文五:时限要求
标准特别指出了各个环节的时间限制,比如自收到换押申请之日起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复杂案件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控制案件流转时间,避免因拖延导致延误。
总结
DB37/T 4406.5—2021为实现政法机关间高效有序地开展刑事案件网上换押业务提供了明确指引。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该标准注重细节管理,从申请到审批再到执行都制定了具体措施,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司法公正。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标准,共同推进法治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