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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中逮捕业务的协同流程与数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政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逮捕业务网上协同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Online Collaboration of Criminal Cases in Political and Legal Organs - Part 2: Arrest Business Collaboration Process and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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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406.2—2021 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指南 第2部分:逮捕业务协同流程与数据》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政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的逮捕业务协同流程及数据交换。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对相关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如“逮捕业务协同”是指政法机关之间通过网络平台实现逮捕案件信息共享、流转和审批的过程。这一定义明确了协同工作的本质是信息的互联互通,确保了各环节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流程要求
1. 案件受理
根据标准第5.1节,案件受理应包括接收案件材料、核对案件基本信息、检查材料完整性等步骤。这一步骤强调了初次接触案件时需细致核对,避免因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后续流程受阻。
2. 审查决定
第5.2节指出,审查决定阶段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此环节突出了依法依规审查的重要性,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规定。
3. 执行与反馈
第5.3节规定了执行逮捕后的反馈机制,包括执行结果报告、羁押场所信息更新等内容。这不仅保证了执法行为的有效实施,也为后续案件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数据要求
1. 数据格式
标准第6.1节明确了数据传输时所采用的标准格式,如XML或JSON,以确保不同系统间能够无障碍交流。这种统一的数据格式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格式差异造成的误解或延误。
2. 数据安全
在第6.2节中特别提到数据加密传输、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以保护敏感信息的安全性。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防止泄密具有重要意义。
3. 数据存储
第6.3节要求建立长期保存机制,所有相关信息均需妥善保存至少十年以上,便于日后查阅核实。此举有利于追溯历史记录,支持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知情权。
实施建议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述规定,建议各参与单位加强内部培训,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标准化软件工具,简化工作流程,提升整体效能。此外,还应当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活动,检验实际运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总之,《DB37/T 4406.2—2021》为构建高效有序的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具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