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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Four Fire Safety Capabilities for Hospitals, Nursing Homes, Welfare Homes, and Kindergarte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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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4/T 592-2021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和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标准。这一标准对这些特殊场所的消防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提高这些场所预防火灾的能力。
首先,关于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标准明确指出这些场所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例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记录存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责任人。
其次,在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方面,标准要求这些场所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情,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报警并采取措施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
再者,关于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标准强调这些场所应在显眼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定期组织疏散演练,确保每位员工熟悉疏散程序。同时,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
最后,关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标准要求这些场所应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了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和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核心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提升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