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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评估方法及验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Four Fire Safety Capabilities for Social Un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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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4/T 587-202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水平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围绕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这四项基本能力展开,为各类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重点条文解读如下: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标准要求社会单位应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明确巡查频次、内容及责任人。其中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等特殊场所需加强夜间巡查。单位应定期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单位应组建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标准提出,志愿消防队员数量不得少于单位员工总数的30%,并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演练。对于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还应制定设施操作规程,确保值班人员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处置初期火情。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标准强调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禁止占用、堵塞或封闭。同时要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对于高层建筑,应设置明显的楼层标识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找到最近的安全出口。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消防安全教育。标准建议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火灾案例分析、灭火器使用方法等。此外,还鼓励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以上内容体现了《DB64/T 587-2021》的核心理念,即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