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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务用车处置的基本原则、处置方式、流程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处置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Disposal of Official Vehicles DB12T 1081-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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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081-2021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是天津市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公务用车的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款入手,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了公务用车处置的原则。第五条指出,公务用车处置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厉行节约、绿色环保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处理公务用车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避免浪费公共资源,并且要考虑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其次,在处置流程方面,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十一条规定,车辆达到更新年限或行驶里程上限后,应先进行技术鉴定。如果技术状况良好且符合继续使用条件,则可以延缓报废;若不符合继续使用的条件,则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这一步骤强调了科学评估的重要性,确保每辆车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用。
再者,关于资产处置的具体方式,标准在第十四条中列举了几种常见形式:包括出售、转让、置换等。其中特别提到,采用拍卖方式出售车辆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进行操作,并且要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同时保留完整的记录以备查验。
此外,还特别强调了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第二十条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对于含有敏感信息的车载设备以及存储介质,在销毁前必须采取有效手段彻底清除数据内容,防止信息外泄造成不良后果。
最后,标准还设置了监督管理机制。第二十二条指出,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内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DB12/T 1081-2021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通过一系列具体而细致的规定,为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指导,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政府机关廉洁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