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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务用车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行政单位的公务用车标识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fficial Vehicle Ident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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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079-2021《公务用车标识管理规范》是天津市地方标准,于2021年发布并实施。该标准对公务用车标识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规范公务用车的标识使用,提高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标识内容与形式
根据标准中的第4.1条,公务用车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所属单位名称、车辆用途以及监督电话等信息。这一规定旨在让公众能够清楚地了解车辆的归属单位及其用途,便于社会监督。例如,车辆上应明确标注“某市某局公务用车”或“某区政府应急保障车”,同时附上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标识颜色与材质
标准第4.2条规定了标识的颜色和材质选择。公务用车标识的颜色应以蓝色为主色调,并辅以白色文字,确保视觉效果清晰醒目。材质则推荐使用耐久性强、不易褪色的材料,如反光膜或金属板材,以保证标识在长时间使用后仍能保持良好的外观状态。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标识的辨识度,还能减少因维护不及时导致的更换频率。
标识粘贴位置
关于标识的具体粘贴位置,标准第4.3条指出,应在车身两侧明显可见的位置进行粘贴。通常情况下,标识的高度不应低于80厘米,宽度则依据实际车型调整,但需保证整体比例协调美观。此外,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也应设置一个小型标识作为补充说明。这样的布局既符合美学原则,又便于驾驶员及乘客识别。
定期检查与更新
标准强调了定期检查的重要性,见第5.1条。公务用车管理部门需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所有车辆上的标识完整无损且信息准确无误。如果发现有损坏或者信息变更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重新制作新的标识。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因标识缺失而引发不必要的误会或投诉。
监督机制
为了更好地执行上述各项要求,标准还建立了相应的监督体系(详见第6章)。首先是由上级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各机关单位的落实情况;其次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活动,通过拨打公示的监督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一旦核实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务用车标识管理规范》从多个层面细化了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技术标准,对于促进政府公信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共同营造公开透明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