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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数据采集的技术要求,包括采集设备、图像质量、数据存储、传输和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数据采集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Title:Requirements for Video Image Data Collection in Public Area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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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1600-2021《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数据采集要求》是贵州省发布的关于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数据采集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及运行维护。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范围,确保了在贵州省内所有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都能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标准对“公共区域”、“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公共区域”是指供公众自由出入或使用的场所,如车站、码头、机场、商场等。这一部分为后续的具体条款提供了基础概念支持。
3. **系统组成与功能要求**:
- 系统应由前端设备(摄像机等)、传输网络、控制中心三大部分构成。
- 前端设备需具备高清分辨率、日夜转换功能以及智能分析能力。
- 控制中心应能实现多画面显示、录像回放、报警联动等功能,并且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 **安装位置与布局**:
- 摄像头的安装高度一般不低于3米,以避免人为破坏。
- 在主要出入口、电梯轿厢内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双方向或多角度摄像头。
- 安装时要充分考虑光照条件,避免强光直射造成图像模糊。
5. **数据存储与管理**:
- 录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
- 所有数据必须加密存储,并采取物理隔离的方式防止非法访问。
- 数据调取需经过授权审批程序,同时记录操作日志以便追溯。
6. **性能指标**:
- 系统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
- 图像质量应达到GB/T 28181规定的四级以上标准。
- 报警触发后的录像片段长度至少为10秒。
7. **安全保护措施**:
- 必须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配置、定期漏洞扫描等。
-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数据传输过程,应采用SSL/TLS协议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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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