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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养老护理员(师)培训的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及人员对护理员(师)的培训和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Home-based Elderly Care Attendant Train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C7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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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居家养老护理员(师)培训规范》(DB14/T 2287-2021)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的重要地方标准。这一标准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培训对象为从事或准备从事居家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护理员及护理师。其中,初级护理员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而护理师则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这体现了不同层级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逐步提高。
其次,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级别护理员应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例如,初级护理员需熟悉老年人基本生理特点、常见疾病预防知识以及日常生活照料技能;中级护理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掌握基础护理技术、心理支持方法等;高级护理员则要精通康复训练指导、临终关怀等内容。这些具体要求确保了护理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再者,标准特别强调了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所有级别的护理人员都必须遵守职业操守,尊重老人人格尊严,保护个人隐私,并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这对于构建和谐的养老环境至关重要。
此外,标准还提出了具体的培训学时安排。初级护理员不少于120学时,中级不少于150学时,高级不少于200学时。并且明确规定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比例分别为3:7至4:6之间。这种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有助于全面提升护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最后,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笔试、实操考试等方式综合评估学员的学习效果,只有达到合格标准才能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在职培训,保持护理人员持续进步。
总之,《居家养老护理员(师)培训规范》从多个维度规范了居家养老护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对于促进我国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