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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稻田利用有机物料替代化学氮肥的技术要求、实施方法和效果评价。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稻田种植中通过有机物料替代化学氮肥的技术应用与管理。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Replacing Chemical Nitrogen Fertilizer with Organic Materials in Paddy Field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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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479—2021《稻田利用有机物料替代化学氮肥技术导则》是一项专门针对稻田种植中如何有效利用有机物料来减少化学氮肥使用的技术规范。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出发,深入解析其核心内容。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给出了“有机物料”、“替代率”等专业术语的定义。“有机物料”是指来源于动植物残体或代谢产物,经过一定处理后可作为肥料使用的物质。而“替代率”则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施用有机物料所能够替代的化学氮肥的比例。这些基础概念为后续的技术操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技术要求
在技术要求部分,标准强调了不同类型的有机物料应根据其性质选择合适的施用方式。例如,对于堆肥类有机物料,建议采用基施或者追施的方式;而对于液态发酵类有机物料,则更适合沟施或喷施。此外,还规定了每种有机物料的最大施用量以及相应的替代化学氮肥的比例,确保既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又能避免过量施肥带来的环境问题。
施用方法
关于具体的施用方法,标准提出了详细的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施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深度等方面的具体数值。比如,在水稻移栽前7-10天,可以将堆肥类有机物料作为基肥一次性施入土壤中;而在分蘖期至拔节期之间,则可以通过沟施的方式补充适量的液态发酵类有机物料。同时,还特别指出,在整个生育期内,化学氮肥的施用量不应超过总需肥量的50%。
效果评估
为了检验上述措施的实际效果,标准还设置了相应的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土壤养分状况、作物产量及品质变化等多个维度。通过定期取样分析,不仅可以及时调整后续管理方案,也能为未来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宝贵的数据支持。
总之,《稻田利用有机物料替代化学氮肥技术导则》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操作指南,更重要的是倡导了一种更加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有助于促进农业绿色转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