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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监督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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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297-2021政务公开管理规范》是上海市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便民性和服务性。这意味着政府在公开信息时必须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且要及时准确地回应公众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其次,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面,标准指出应当涵盖政府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多个领域。这要求政府部门不仅要公开常规性的行政事务信息,还应主动披露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增强透明度。
再者,关于信息公开的方式与渠道,标准提倡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同时强调建立完善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公民提出的合理请求,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处理。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要建立健全考核评议机制,定期对各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检查。通过量化指标考核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推动形成良性竞争氛围,促使各单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最后,本标准还注重加强培训教育,要求各级公务员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只有当全体工作人员都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时,才能真正实现高效优质的政务公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