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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基本要求、流程、内容、方式和管理机制。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与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lease of Emergency Event Warning Information in Zhuhai C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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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4/T 16-2021 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范》是珠海市为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明确指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预警信息的发布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信息发布流程上,要求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关于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四级预警体系,从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每种级别对应不同的风险程度和应对措施。例如,红色预警意味着特别严重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需要立即启动最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标准还强调了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要求。对于自然灾害类预警,应在监测到灾害性天气或地质灾害前至少提前1小时发布;对于事故灾难类预警,应在事故发生后5分钟内初步发布,并根据事态发展持续更新信息。此外,规定了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渠道同步发布,包括广播、电视、短信、互联网平台等,以保证覆盖所有可能受影响的人群。
在责任主体方面,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工作由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工负责。同时,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预警信息传播,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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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